1.研究院概况
单位性质 :
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骨干科技企业。
业务范围 :
煤与煤层气资源勘探、矿山水文地质、钻探技术与装备、地球物理探测、煤层气(瓦斯)抽采、地质与环境工程。
规 模 :
总资产40.29亿元,员工人数1590人,2018年营业收入16.25亿元,利润总额 1.32亿元。
地理位置:
公司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有高新、碑林、雁塔及高新西院区四个院区,总部设在高新院区(位于西安市高?#24405;际?#20135;业开发区)。
科技经营实体:
钻探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地球物理勘探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矿山灾害防治与环境治理技术研发中心、资源勘探开发与瓦斯防治技术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煤炭地质与瓦斯防治技术研究所、水文地质研究所、钻探技术研究所、地震勘探研究所、电法勘探技术研究所、物探仪器研究所、工程地质研究所、环境保护研究所、钻井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煤层气开发工程研究所、透明矿井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钻探装备制造中心、物流中心、检测检验中心、产品营销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技术实力:
(1)建有国家安全生产西安勘探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甲级);建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国家级中心的两个实验室(矿井突水条件识别与鉴定技术装备实验室、矿山水害鉴定与治理技术模拟实验室)及陕西省煤矿水害防治技术重点实验室,拥有三个煤炭工业重点实验室(煤层气基础重点实验室,工程地?#25163;?#28857;实验室,煤田地质、矿井地质和地质勘探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水害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依托单位。是国家能源煤炭勘探技术装备评定中心、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与陕西省煤矿井下钻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2)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建筑业地基与基础施工(?#25216;叮?#22269;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勘查?#25163;手?#20070;(甲级)、地质灾害危?#25307;?#35780;估(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设计(甲级)、施工(甲级)、监理(甲级);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督总局颁发的检测检验中心(甲级)等40多个从业?#25163;省?/span>
(3)是博士、硕士研究生招收单位(学位授权点),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4)承担了国家、省部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95项,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及省部级等各类科技?#27605;?75项。
(5)目前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70项(年科研经费4000多万元),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发改委项目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国家级项目54项,陕西省科技统筹、科技攻关计划等项目16项。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24405;?#31216;中国煤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公益类科技型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煤机智能制造、安全技术装备、清洁能源、设计建设、示范工程、新兴产业等六大板块。设计建成了中国第一座高产高效矿井、世界最大的选煤厂等80%以上大型矿井与选煤厂,研发制造了煤炭行业80%以上在用技术装备。现有32家直属企业、1家控股高科技上市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6人。具有工程总承包及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十数项甲级?#25163;剩幌群?#33719;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检测检验?#25945;?33个,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学位专业、12个硕士学位专业。系国际采矿大会组委会等10多个国际学术组织的成员单位,与20多个国?#19994;?00多个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根据中国煤科业务需要,为加强总部员工队伍建设,进一?#25509;?#21270;人才结构,激发组织活力,?#32622;?#21521;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
4.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双一流院校毕业生适当放宽;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符合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请参见《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2019年5月1日。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部门:集团办公室
1.信息处处长1名;
2.综合文秘岗、证券事务管理岗,各1名。
(二)招聘部门:经营管理部
1.运营管理处处长1名;
2.营销管理岗、采购管理岗,各1名。
(三)招聘部门:人力资源部
1.薪酬绩效处处长1名;
2.人才规划与开发岗、员工关系管理岗、干部管理岗,各1名。
(?#27169;?#25307;聘部门:党群工作部
党建管理岗,共1至2名。
(五)招聘部门:科技发展部
科研成果管理岗、科研项目管理岗,各1名。
(六)招聘部门:资产财务部
核算会?#32856;凇?#31649;理会?#32856;凇?#36164;金管理岗,共3至5名。
(七)招聘部门:审计与法律风险部
法律岗、审?#32856;冢?#20849;2至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筛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简历,并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步筛选后,通知有关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综合测评。
(二)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27835;?#33021;力、语?#21592;?#36798;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认知、专业能力等。
2.参加综合测评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现场工作人员?#30805;?#26597;验。
(三)招聘录用
按照应聘者综合测评成绩及综合情况择优?#33539;?#24405;用人选,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出具聘用意向书,通知拟录用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31995;?#30495;实性负责,?#25165;?#34394;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20449;?#23545;所有报名材料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各职位任职条件存在差异,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慎重申报;
4.应聘者需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5.公司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评。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22411;?#30693;。
五、工作地点及其他
1.中国煤科地址:?#26412;?#24066;朝阳区和平里煤炭大厦。
2.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20449;?#35299;决住房及当地户口。
3.应聘成功者薪酬福利等按照中国煤科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均通过线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链接:http://zhaoping.ciichr.com/f/QiHU4k),不接受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22870;?#21517;。
3.每位应聘者仅可申报1个职位
4.报名提交材料:一寸?#25910;鍘?#36523;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原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
5.请应聘者将上述材?#31995;?#30005;子版压缩为一个不超过10M的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20445;?#19978;传至报名系统。
6. 通过资格审查者,综合测评具体事宜另?#22411;?#30693;。
7.联系人及方式:
罗女士 010-85559377(工作日 9:00-17:00)
刘女士 010-84263372(工作日 9:00-17:00)
第一条 为完善毕业生招聘办法,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招聘的毕业生学历应当符合下列相应要求:
(一) ?#37038;?#30740;发、技术咨询与服务等技术岗位的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或“211工程”院校一类本科学历;
(二) ?#37038;?#31649;理、营销等岗位的毕业生具有一类本科以上学历;
(三) ?#37038;?#38750;科技的服务及技术工人岗位具有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
第三条 招聘的毕业生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前一届毕业生,应当符合本院相关专业或技术工种,且在当年毕业生需求计划范围内。
第四条 凡招聘录用的一类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凡招聘的二类本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采用劳务派遣用工?#38382;劍?#27605;业生与本院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从2012年起,本院与在院从业满3年且具备相应资格、表现特别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条件、名额、程序等另行规定。
第六条 凡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采用下列程序招聘:
(一)人事处与用人部门按招聘计划的1:2~1:3,?#33539;?#21442;?#29992;?#35797;的毕业生;
(二)分部门成立面试小组,进行集体面试,提出录用建议人选,面试小组由人事处、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业务主管等7~13人组成,面试小组成员由人事处在面试前?#33539;ǎ?br />
(三)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面试小组提出的建议人选?#33539;?#24405;用结果,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用工部门采用面试、?#36866;浴?#23454;习试用等方式?#33539;ā?br />
第八条 凡在需求计划范围内且满足学历、专业等条件的本院职工?#25317;?#31561;毕业生,应聘本院均可参?#29992;?#3579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九条 本补充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补充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